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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成立于1979年,前身为湖南省定额站株洲分站,1996年更名为湖南省株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,是代表市政府管理全市(含四区五县)工程造价的行政职能部门。 我站按株洲市编委下达的赋予我站的行政职能,履行着以下六个方面的主要职责: 一、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定额和文件,制定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。 二、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的各类依据,收集、整理、测算、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,调价系数及概算定额基价调整系数,做好一次性估算表的补充,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。 三、监督承包合同的签订,对承包合同中关于结算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;参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。 四、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,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解。 五、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报批,对执业工程师和概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考核和统一管理。 六、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,不执行国家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、政策,有意压价、烂价或高估冒算的行为。 我站按省、市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定额测编费,自收自支。人员编制16人,在职共22人。历年来我站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决算、造价取费标准、发布工程建设造价信息、工程建设预决算的价格纠纷的调解、对全市中介机构的管理等方面,做了大量的工作。年年被省站评为造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先进单位。被市建设局评为先进单位。 |